长丰县****
长丰县****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
1.4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1.5 项目业主:点击登录查看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标段包括一个1#厂房,一个消防水池;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配套工程等,规划建筑总高:17.494m。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2196.512125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一个1#厂房,一个消防水池;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配套工程等,规划建筑总高:17.494m。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杜沛路与代集路交口向西1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丰县****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李旭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
电 话:****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徽商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