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工程项目碳钢和合金无缝管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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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遗、修正
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附件:采办控制价清单”表1碳钢无缝钢管中R列至AH列为重复项,以本次发出的附件为准,详见澄清附件《招标文件附件:采办控制价清单 碳钢合金无缝管清单(250930版)》。
原招标文件涉及此部分内容以本澄清为准同步修改,其他事项不变。
若此澄清与招标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此澄清后立即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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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zl招标代理签章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