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猴嘴小学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连云港市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 17: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345.3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连云港分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连云港分公司 |
项目概况 猴嘴小学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猴嘴小学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3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在猴嘴小学南侧建设文化公园,包括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健身区、临时施工用房、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采购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现代园艺工程等专业。
(2)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单位的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磋商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承诺书,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
4、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附件:招标清单--猴嘴小学周边景观提升工程.xls
****采购文件.doc
猴嘴小学景观绿化图纸及效果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