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新桥校区(二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新桥校区(二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拟确定两家服务单位”变更为“拟确定四家服务单位”。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变更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家。”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拟确定2家服务单位”更为“拟确定四家服务单位”。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各有效投标人评审总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4家中标单位。
2.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4家以下 | 项目流标 |
4家及以上 | 4家第一中标候选人 |
按照上述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本项目不再推荐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异议或投诉,经调查核实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终止合同授予的,中标候选人名额不递补。
3.任务分配原则:
根据对中标人的现场考察情况、招标人的造价工作安排、以及中标人中标费率等因素,由招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具体任务分配。
由于本项目体量大、任务重、难度高,招标人结合各中标人综合履约水平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中标人中确定1-2家造价任务牵头单位,负责处理各事项的有效衔接、统一流程等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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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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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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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