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667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981.861955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发展西路约680米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保定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2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