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高管发〔2025〕22号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时间: **** 14:3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市****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对烽火北路项目地块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事宜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烽火北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规划红线;北至:滨江中路(涉及的烽火A区****
二、征收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三、征收部门: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吉高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三十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报告之日。
七、烽火北路项目地块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收回。
附件:烽火北路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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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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