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 ||||||||||||||
标段编号 | ****006 | 标段名称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材料检测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材料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已由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 2.2工程规模:拟建道路全长约1.92km,按城市**** 2.3招标范围: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检测周期:同施工工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5合同估算价:131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材料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备案类)、资质认定证书(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总分 10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直接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C=A×K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随机抽取确定的K值计算评标基准价,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K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一档);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 月 20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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