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西藏自治区
某部钢结构停车棚建设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项目名称:某部钢结构停车棚建设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3.1建设内容:2座钢结构停车棚建设:建设占地面积分别为1464平方米(位日喀则)和407平方米(位林芝),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
3.3最高限价:130万元。
3.4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5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
4.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根据项目特点本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以上类型企业确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4.4信誉要求:报价供应商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6只有资格性审核通过且获得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本次询价。
4.7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8报价合理性: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30%,或低于成本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5.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期间报名,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区分工作日与休息日),在拉萨市城关区(具体地点请致电联系工作人员)报名,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后经资格性审查通过后,可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5.2报名提交的资料(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报名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和报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司鲜章视作原件);
②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副本;
④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所在地已开通电子资质证书的,提供可扫码查询的资质证书打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无开户许可证则提供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原件);
⑥报名时领取保密承诺书,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提交保密承诺书。
⑦军队采购网备案截图(内容需清晰可见)。
6.询价保证金缴纳金额
询价保证金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圆整)。询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8时00分。报价供应商通过公司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应及时将缴纳凭证复印件上交我部,供我部进行收款确认。由我部向报价供应商出具标明到账时间的收据。未中标单位询价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以书面形式进行相关问题答疑。
8.询价时间、地点
8.1询价时间:****15时30分,询价地点:西藏拉萨市城关区。
8.2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询价开始时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者身份信息不符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9.公告方式
9.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9.2询价结束后,将询价结果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公示3日,质疑和投诉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不再接受质疑和投诉。
9.3如遇不利因素影响,按照国家及军队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本次询价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监督电话:****(杨)接受政策咨询和违规违纪行为举报。
纪检监督电话:****(陈),接受违规违纪行为举报。
1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邮编:850000
联系人:丁先生、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