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附件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汉江新能源船舶建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href="http://www.qianlima.com/downloads/agent.jsp?req=LMABHNPOPOBAGLALBDMHLFDNHAMGMCPDNOEPACNDHEGDHHCIJDHNEHNBKJLMKONKCPNPHIHPGLNGEDPDPLEOMMCNKFHHBCJNHADFEABAFPDIPLKCKNAANBJPFNNKFJHFKCEFDBPOPAPALNLEOFEGBOIKOCPPDMEMNNHGPDMDIAKIFJAIOBHKGCCHKLOLCJLGEBIADCKPFHHPDBCENLOEFMJOIBAPKJEKOHAMNALPOLALGGFCFGFIOEOBCIOEOCIL" needdownload="false" oldsrc="/protect/P0202510/P020251009/P020251009540386896112.pdf" otheroperation="false" style="color: rgb(11, 119, 205);"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登录查看汉江新能源船舶建造基地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pdf">点击登录查看汉江新能源船舶建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联系项目建设单位获取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仙桃市****
(2)联系承担项目的环评机构获取
环评单位: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或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一、(1)”〕,公众意见表需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宜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