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平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1.1招标内容: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1.2项目概况:(1)新建DN200-DN800雨水管13.47公里,改造DN200-DN600雨水管网17.77公里;(2)新建2m×2m雨水沟1.46公里,改造及修复2m×2m雨水沟3.8公里;(3)排涝通道清淤17.84万立方米;(4)大流量便携式潜水泵6台。
1.3项目地点:永平县城区。
1.4项目估算总投资21979.72万元(含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等)。
1.5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毕并备案结束之日止。
1.6服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及地方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或审核业务要做到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准确,编制或审核结果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成果文件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审计。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2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造价行业信息登记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s:****)”及财政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2.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2年至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止即可;(3)****后新成立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2.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中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均可】。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中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均可】。
2.6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须持有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07月、08月或2025年07月、08月、09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9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投资额、项目负责人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其他人员要求:项且组成员至少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持有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07月、08月或2025年07月、08月、09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
2.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网上投标确认方式:本项目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投标人须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自行查看投标确认是否成功。为方便投标人更直观更直接找到该项目信息,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后,地区选择大理州。】。
4.网上投标确认
4.1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4.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4.3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4.5网上投标确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3时59分止,此时间段内均可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4.6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17时30分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5.3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6.1网上递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9时00分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6.2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时间:于****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后,地区选择大理州”-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逾期上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永平县**** | 地 址: | 永平县**** |
| 邮 编: | 672600 | 邮 编: | 67260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闫正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附件:
服务内容要求
| 项目所处阶段 | 咨询服务内容 | 咨询服务成果 | 项目范围 |
| 1.合同签订阶段 | (1)审核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确定办法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合同的进度款支付比例、方式、时限是否合理; (3)审核预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是否合理; (4)审核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变更和索赔的计价标准是否合理; (5)审核是否约定风险范围、幅度及超出范围的调整方式及其合理性; (6)审核是否约定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及其合理性; (7)审核工程进度、质量的奖惩条款是否合理; (8)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引起的价款变更审核。 | 合同文件的修改及调整意见。 | 委托范围为永平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
| 2.项目设计阶段 | (1)设计概算审核; (2)将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进行比较分析,对设计方案提出投资控制意见; (3)为业主进行合理的投资规划和提供投资控制建议。 | (1)概算审核文件; (2)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比较分析报告; (3)投资规划及投资控制建议。 | |
| 3.项目施工阶段 | (1)施工预算审核:计算、分析、对比各项造价费用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检验概算控制目标值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时,及时提供造价咨询的意见和建议; (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3)编制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4)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施对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5)参与工程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协助业主加强建设资金的成本控制; (6)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进行专业的审核,并提供意见或建议; (7)审核各子项目每月的工程量,签署支付工程款意见书(包括预付款),协助业主做好中间结算工作; (8)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事宜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 (9)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现场签证事宜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 (10)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索赔事宜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 (11)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价格调整的确定与控制工作。 (12)建立概算(目标值)投资控制情况的动态分析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已完工的造价情况和偏差程度,并动态的预测未完工程造价数据,综合分析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状况,提供专业的控制意见或建议。 (13)在造价咨询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信息服务。 | (1)造价管理体系文件; (2)施工预算审核文件; (3)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4)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5)合同管理台账; (6)当期工程计量审核文件; (7)当期工程计价审核文件; (8)新增单价审核意见; (9)设计变更造价审核文件; (10)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月报,季度或年度终了出具综合简报; (11)进度造价审核文件; (12)针对专项造价问题的咨询意见; (13)工程用款计划表; (14)现场工程量鉴证记录及审核意见; (15)争议、索赔事项审核意见书; (16)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17)其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 |
| 4.项目竣工阶段 | (1)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2)完成合同清算工作; (3)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4)协助业主方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 (1)结算审核文件; (2)竣工决算报告; (3)出具造价咨询的最终总结报告。 | |
| 5.项目建设造价咨询顾问服务 | (1)对项目建设管理及造价管控工作提供流程梳理、改进优化、预警建议等顾问型专业咨询服务; (2)指定专人在项目重要环节持续跟踪指导项目,并应委托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参加重要会议、重大变更签证咨询、重大造价争议问题处理咨询等; (3)项目建设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 (1)顾问咨询服务意见书; (2)专项咨询(如重大变更签证咨询、重大造价争议问题处理咨询等)报告书。 | |
| 6.全过程财务咨询服务 | (1)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3)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 (4)概(预)算执行情况; (5)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核、控制和支付情况;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和批复工期执行情况; (7)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 (8)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 (9)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造价控制及财务咨询的其他事项。 | (1)咨询服务意见书; (2)执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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