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智能判级废钢智能验质系统项目软硬件设备项目,招标编号:****,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仓储中心废钢区域
2.批准文号:****-04-01-896175
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内蒙古包头市4#栈桥库房内新增20个验质车位,实现整个库房内的废钢智能验质,采用自动跟随拍照算法和深度学习技术,实现公司进厂散料废钢的智能验质,优化废钢验质流程,满足检验需求,达到预期准确率。系统在技术架构上为保障废钢验质业务稳定,各个节点分工明确,控制逻辑严谨,全面保证数据传递的实时性和一致性,同时采用多种终端看板的方式实现废钢验质过程的可视、可控、可追溯和便捷性。
4.标段编号:****
5.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智能判级废钢智能验质系统项目软硬件设备项目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废钢智能验质系统设备招标,招标内容包括20个固定卸料点位所需的智能验质系统配套硬件设备(含:智能相机、相机支架、补光灯、硬盘录像机、交互终端、岗亭、综合服务器、机柜、UPS、工业空调、汇集交换机、电控箱、电缆光缆网线等)及相关配套软件程序(图像采集系统、现场交互系统、服务器系统、电源网络管理体统等全部配套软件系统),以及相关设备施工安装。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成套设备单价也不得超出投标控制单价。招标范围及成套设备投标控制单价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该项目废钢智能验质系统项目是为了满足废钢智能检测流程启动、终止和指示天车开始、停止卸料动作需求而设计的系统,将指示灯、语音设备、数模控制设备、网络通讯设备有机结合起来,将人、车辆、天车纳入到一个智能系统中,通过密切配合来提高废钢料场的运营和管理效率,以提高系统的智能化和人性化程度。因此,投标人针对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做出投标回应时,需考虑现场全部20个验质点位具备独立智能判级的能力,即满负荷生产条件下验质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整个库房内的废钢智能验质系统流程化和操作工少人化。
7、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为90天(含:供货期及施工期),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要完成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检验交付。
8.计划投资:364.3万元(含税价,税率13%)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gsxt.gov.cn/)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领取时间:****至****。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七、其他说明
(一)招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成套设备单价也不得超出投标控制单价。招标范围及成套设备投标控制单价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2、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总价、成套设备报价及所包含的各子项的报价,且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在成套设备报价中。综合评审中投标报价的得分以投标方的投标总价计算。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接受卖方雇佣符合资质的安装施工队伍,安装队伍资质要满足建筑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调试以及购买方的相关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
4、设备到货状态应为完整的设备单元,如果因运输原因需拆分设备单元发货,出卖方应负责现场的设备组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出卖方出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设备预付款。
2.设备到货验收后,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竣工验收合格后,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预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3年,质保期满后且经甲方使用判定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5.办理各阶段结算手续后,出卖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方在一个月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三)供货期限
项目总工期为90天(含:供货期及施工期),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要完成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检验交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01401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邮编:014010
联系人:王静溪
电话:1864864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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