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09:0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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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990,838.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中: 1.泽口片区6#调蓄池设备工程:清单第23项,水质微站清单描述中第8条“8.暂按90000万/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调整为:“8.暂按90000元/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 2.泽口片区8#调蓄池设备工程:清单第19项,水质微站清单描述中第8条“8.暂按90000万/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调整为:“8.暂按90000 元/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 3.泽口片区9#调蓄池设备工程:清单第20项,水质微站清单描述中第8条“8.暂按90000万/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调整为:“8.暂按90000元/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 4.王场片区1#调蓄池设备工程:清单第27项,水质微站清单描述中第8条“8.暂按90000万/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调整为:“8.暂按90000元/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 5.王场片区2#调蓄池设备工程:清单第19项,水质微站清单描述中第8条“8.暂按90000万/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调整为:“8.暂按90000元/项税后包干,后期据实结算”; 6.不可预见费:清单第1项,不可预见费清单描述为“1.暂按分部分项合计费用的5%约168万元税后包干记取,竣工据实结算”调整为“1.暂按分部分项合计费用的5%约185万元税后包干记取,竣工据实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