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土地及房产估价机构确定对拟转让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市场价值评估的公告
根据市长调研市公交集团会议精神,将点击登录查看所属14处公路道班(站)有偿转让给莆田市****点击登录查看、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将于****上午9:30在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抽取选择一家土地及房产估价机构对点击登录查看分别位于莆田市****
一、评估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分别位于莆田市****
二、收费标准
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08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计取,折后评估费用高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评估费(含税)。
三、报名条件
估价机构需具备土地、房产评估资质,并在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及莆田市国资委备案。
四、公告时间、报名及确定中标人时间
1、公告时间:****上午9:00至****上午9:00。
2、报名时间:****上午9:00至9:30(逾期不予受理)。
3、确定中标人时间:****上午9:30,即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估价机构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介绍信
2、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3、出具入莆田市国资委库的承诺函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一份。
六、报名地点
持上述材料在确定的报名时间内直接到(莆田市****)点击登录查看3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为确保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估价机构的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对,只有在全部符合第三、五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抽签办法及确定中标人
第一轮:按报名签到的顺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码;
第二轮:现场先行公布中标号码,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号码依次抽取,抽中中标号码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若资格审查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则直接确定该家为本项目的估价单位。
九、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的估价机构在抽签确定中标后,依据中标通知书在****(含)前与招标人签订估价委托合同。
十、合同约定
1.评估报告符合房地产评估相关规范、评估价格合理;
2.招标人根据评估需要向中标的土地估价机构提交相应的评估资料(中标的土地估价机构需要的评估资料应一次性告知),中标人必须在接收相关资料后天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逾期每天按评估服务费的1%从评估服务费中扣减,且将按不良信誉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其他条款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附件:1.14处公路道班(站)价值评估委托合同
2.14处公路道班(站)地块明细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莆田市****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08579183
****
14处公路道班(站)价值评估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三方: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丙方: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长调研市公交集团会议精神,将点击登录查看所属14处公路道班(站)有偿协议转让给莆田市****
一、评估目的:
合理确定拟转让14处公路道班(站)市****
二、评估范围:估价对象坐落于莆田市****点击登录查看。
三、评估基准日:以签订合同日为基准。
四、甲、乙、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估价所必须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土地估价所必须的资料,甲方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乙方在评估期间若有需要实地查勘,可自行前往;若需要甲、丙方协助,可另行协商。
3、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的地块相关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之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根据甲方评估的目的和需要,对委托评估的地块本着符合土地估价规程等规范要求的原则进行,在甲方提供评估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该地块的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需提交有关部门审议的,乙方有义务配合解释且必要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并将最终确认的评估报告按规定办理备案。
5、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本宗地块价值评估费的价格最终以评估价为评估服务费计费的基价,评估服务费按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折后评估费用高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评估费(含税))计算,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后,并向丙方提供等额税务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丙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6、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逾期提交报告的,经甲方确认,丙方可从应付评估服务费中按评估服务费的1%/天标准扣减,且将按不良信誉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抗本合同相关条款,补充协议经三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丙方(盖章):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4处公路道班(站)地块明细
| 序号 | 县区 | 公路道班(站) | 位置 |
|---|---|---|---|
| 1 | 荔城区 | 后卓公路站 | 荔城区**** |
| 2 | 荔城区 | 青山公路站 | 荔城区**** |
| 3 | 仙游县 | 海亭公路站 | 仙游县**** |
| 4 | 仙游县 | 东湖公路站 | 仙游县**** |
| 5 | 仙游县 | 何岭公路站 | 仙游县**** |
| 6 | 涵江区 | 新县公路站 | 新县**** |
| 7 | 仙游县 | 双峰公路站 | 仙游县**** |
| 8 | 仙游县 | 园庄公路站 | 仙游县**** |
| 9 | 仙游县 | 度尾公路站 | 仙游县**** |
| 10 | 涵江区 | 萩芦公路站 | 涵江区**** |
| 11 | 涵江区 | 镇前公路站 | 涵江区**** |
| 12 | 仙游县 | 洋尾公路站 | 仙游县**** |
| 13 | 秀屿区 | 月埔养路班 | 秀屿区**** |
| 14 | 仙游县 | 仙华公路站 | 莆田市****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