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根据此次招标已递交资格预审的情况(提供有效品牌授权的单位不足三家)同时综合考虑该项目工期紧急,为提高此次投标的充分竞争性,确保中标人按时诚信履约以保证项目工期节点,发布此次招标澄清:
1、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约定品牌授权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约定品牌代理协议书、品牌合作证明等相应品牌销售资质证明的有效资料上传至预审文件附件;(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16:00)
2、各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16:00前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建行任家路支行
账号:********
电汇投标保证金后,请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转账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登记表”上传至预审文件附件。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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