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路延伸段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石鼓路延伸段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1.3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1.32万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设计总长737.03m,本项目分为两段:A段起于已建的石鼓路,止于225省道,长379.26m,道路红线宽20m,双向4车道,城市****
7、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
8、服务履行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现场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①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③监理员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供应商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
3、方式: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宜昌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宜昌市****);
3、本项目磋商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方式:****-8040
联 系 人: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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