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买及配送服务项目(5标段、7标段、11标段、1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Y2025-129/XBMH2025-285)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5]五标段:西乡县****
中标排名 | 单位名称 | 费率(折扣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第1名 | 西乡县**** | 88% | 合格 | 730天 |
第2名 | 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 | 合格 | 730天 |
第3名 | 西乡县嘉宜超市 | 92% | 合格 | 7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嘉宜超市****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嘉宜超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西乡县嘉宜超市****
标段(包)[007]七标段:略阳县****26万元/年。
中标排名 | 单位名称 | 费率(折扣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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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 | 合格 | 730天 |
第2名 | 略阳县文毅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7% | 合格 | 730天 |
第3名 | 略阳县过平商贸有限公司 | 99% | 合格 | 7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文毅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过平商贸有限公司****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文毅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过平商贸有限公司****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文毅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略阳县过平商贸有限公司****
标段(包)[011]十一标段:河东店****14万元/年。
中标排名 | 单位名称 | 费率(折扣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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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2% | 合格 | 730天 |
第2名 | 陕西华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4.50% | 合格 | 730天 |
第3名 | 汉中新合伴友实业有限公司 | 99.50% | 合格 | 7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新合伴友实业有限公司****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新合伴友实业有限公司****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新合伴友实业有限公司****
标段(包)[012]十二标段: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买及配送。预算金额134万元/年。
中标排名 | 单位名称 | 费率(折扣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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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城固东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 80% | 合格 | 730天 |
第2名 | 汉中百姓汉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91% | 合格 | 730天 |
第3名 | 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2% | 合格 | 7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城固东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百姓汉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城固东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百姓汉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城固东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汉中百姓汉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陕西桂美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地址:西安市****联系人:佘冰霞电话:****-8046。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鲁延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佘冰霞、张恒
电话:****-8034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