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描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为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4)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且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并提供上述现场管理人员2025年9月以来(含9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