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许昌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预征集的公告
信息时间:**** 15:41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5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
二、征集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三、申报有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愿意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支持方向。
2.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能助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
3.应在2025-2027年内完成验收或阶段性验收(分期建设的项目)。
4.项目申请的补助资金,不得与中央基建投资、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交叉重复。
5.补助资金使用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
四、报送须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10月13日17:00前按照具体支持方向及附件进行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