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沙湾区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公交站亭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沙发改投〔2025〕90 号 |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沙湾区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980.0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7.792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代理机构库中信用等级不低于为AAA,且信用分数为95分或以上的截图;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现行招标投资金额为估算投资金额,具体以实际招标金额为准。本项目合同下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实际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 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印章、《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格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b、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招标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号:****@qq.com (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同步在比选平台报名。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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