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浙建〔2024〕7号)和《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衢营商办发〔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10月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至****。
一、如企业信用分数据同步传输出现错误(公示的企业信用分与同步之日省公共服务系统管理平台上的实际信用分不一致),应在公示期内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如对企业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录入该信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录入该信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修正。
(联系人:何先生、江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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