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都市
田园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澄清公告(一)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都市田园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编号:E********)现澄清如下。
序号 | 所属招标文件部分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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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需要提供社保的部分 |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 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 类似项目 | 自****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 自****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一) 企业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自****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5分,满分10分 | 资质条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自****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得5分,满分10分 |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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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贺州市****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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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贺州市****
联系人:林家贤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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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贺州市****
联系人:郑霞
电话:****
电子邮件:/
霞
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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