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相关信息的公示
各药品相关企业:
现对已通过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审核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每品种各厂牌的医药机构报量、企业GMP符合性检查相关证明材料和企业间关系情况(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 址:上海市****
电 话:****、****
附件: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相关信息
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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