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号: | **** | 招标单位: | 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未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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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时间: | ****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 08:00:00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 18:00:00 | |
投标起始时间: | **** 18: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 10:00:00 | |
开标时间: | **** 10:00:00 | 阶段: | 未开始 | |
标段数量: | 1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是 | 标书费金额(元): | 100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4000 |
象山海螺2025年四季度凝灰岩粉末
采购二次招标公示
根据象山海螺生产需求,点击登录查看现拟开展象山海螺四季度凝灰岩粉末采购二次招标。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象山海螺2025年四季度凝灰岩粉末(收尘石粉)。
二、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招标数量:5000吨。
四、质量指标:SO3≤3.0%、水分≤1.0%、LOSS≤8.0%、80um细度筛余≤45%、活性指数≥60%。
五、合同周期:****起至****止。
六、交货地点:象山海螺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为自有凝灰岩矿点企业、自行加工企业或拥有稳定凝灰岩粉末供货渠道的贸易商,招标人将对供货渠道进行核实。
2.具有凝灰岩粉末生产、加工、经营或建材加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凝灰岩粉末必须为原石破碎加工而成,不得含有泥土及建筑垃圾等材料。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机制,对投标报名单位开展资质预审,满足预审要求的单位可购买标书和投标,预审结果以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审核结果为准。
(二)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若为加工企业,需包含石料加工或建材加工资质);
2.矿山开采许可证(自有矿点企业提供);
3.矿山授权委托书或货源地的合作合同、不做退税承诺及相关资质(贸易商/代理商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参与时提供);
6.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加工企业须出具不做退税承诺书。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16: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李女士****;
2.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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