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中院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教室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9万元
(四)最高限价:9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中院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教室改造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中采购清单及施工图)。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价款验收满一年后付清。
(八)施工时限: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九)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十)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并按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价方式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报价或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供应商退出询价,询价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2.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163.com),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一览表及报名明细表加盖公章;
8.供应商认为有关本项目其他所需的其他资料。
五、附件
1. 工程量清单-宿迁中院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教室改造项目(点击下载)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