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单位参与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服务
项目报价的公告
我局正在开展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服务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单位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现公开邀请相关单位参与该项目报价,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宣传服务项目
三、报价要求: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38000元
四、项目内容:要求派驻至少一名宣传员在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宣传工作,工作日工作时间与交管部门工作时间一致;协助交管大队开展各项宣传工作,自带设备进行素材采集、整理、筛选、剪辑和报送;协助交管大队进行活动策划、设计等工作。项目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派驻宣传员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新媒体宣传服务费,定安交管大队素材采集、整理、筛选、剪辑和报送等服务费,宣传所需设备相关费用和数据存储费用。
五、意向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开具正规发票,具备宣传服务经验。
(二)意向单位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3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3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资格的;
7.在最近3年内因宣传过失出现过重大舆情问题的。
六、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7:30截止);
(二)申报方式:采取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2.业绩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以及宣传服务内容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四)组织评选: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服务内容、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选取1家项目承担单位。
定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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