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邗江区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文化宣传设施工程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点击登录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招标采购”自行免费获取磋商公告并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邗江区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文化宣传设施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5960元
5.最高限价:2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注一: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1.2-1.3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扬州市****14号楼(扬大设计院)三楼315室,邮件报名****@qq.com
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或发送邮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磋商确认函原件或扫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4号楼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4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盖章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登录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发布的信息。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7.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9.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日期:****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成功获取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分包 | / |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 箱:****@qq.com,电话:****)。
2、因投标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