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地方运力保障供应商选取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地方运力保障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车辆租赁采用按天数租车(提供车辆、燃油,不提供驾驶员)的方式。具体车型为:大客车(37座及以上),旅行车或中.巴车(17座及以上)。用车单位向租车公司下达保障任务,由租车公司提供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单需由用车单位指定的负责人签字认可,用车单位要明确车辆行驶区****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60万元,各包号预算详见采购内容。 3.最高限价:60万元,各包号预算详见采购内容。 4.本项目各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
四、申领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供应商近1年(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截至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19:15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截至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0: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1: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新疆乌鲁木齐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1: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新疆乌鲁木齐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