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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街道红村社区道路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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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街道红村社区****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大洼县 公告时间 **** 17:30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榆树街道红村社区****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树街道红村社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统一为:榆树街道红村社区****
更正日期:****17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傲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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