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内容为: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吉林市****
一、 评估对象
解放西路西改造项目(地块二)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农业评估,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西路,南至黄旗屯街,西至黄旗屯街,北至船营消防队。项目内共涉及被征收房屋总计约4户,征收面积约10056.38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1户,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非住宅3户,建筑面积约9811.38平方米。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评估资质证书;
2、房屋评估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3、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申请书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四、报名方式
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需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及申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至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地址:船营区临江西区副6号楼205室,联系电话:****。
望各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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