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采购小儿骨科医用外固定支具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项目编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 | 项目概况 | 预计三年使用量(个) | 单价(元) | 项目预算(元) |
1 | 颈胸矫形器 (头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对于颈部病变有保守治疗与颈部外伤术后的固定、免荷作用 | 5 | 2800 | 498685.6 |
2 | 胸腰骶矫形器 (躯干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对于脊柱胸腰骶部病变有保守治疗与术后外固定作用 | 5 | 3500 | |
3 | 骶髂矫形器(腰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对于脊柱腰骶部病变有固定作用 | 5 | 2800 | |
4 | 髋部固定器(髋部矫形器) | 各规格 | 0~4个月婴儿髋关节脱位、半脱位,髋臼发育不良的保守治疗,对髋关节畸形的矫正及髋关节术后的固定有作用 | 5 | 3500 | |
5 | 膝踝足矫形器(下肢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 对下肢畸形矫正与术后固定有作用 | 10 | 2800 | |
6 | 踝足矫形器(踝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对于踝足部位的畸形矫治及踝足部位术后的固定、免荷有效 | 20 | 1800 | |
7 | 膝部矫形器(膝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或支撑, 对膝关节畸形的可起到治疗作用 | 10 | 3000 | |
8 | 足部矫形器(足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与支撑 | 20 | 1800 | |
9 | 臂外展固定器(肩部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固定时夹持骨骼固定与支撑 | 10 | 2800 | |
10 | 腕关节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 | 1800 | |
11 | 上肢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 | 2500 | |
12 | 手臂固定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 | 1600 | |
13 | 医用固定带(前臂吊带)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40 | 47.14 | |
14 | 强固定腰围矫形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0 | 165 | |
15 | 颈托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100 | 60 | |
16 | 锁骨矫形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10 | 51 | |
17 | 肋骨骨折矫形器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10 | 31 | |
18 | 颈椎固定器(牵引型)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10 | 60 | |
19 | 下肢牵引带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牵引 | 50 | 65 | |
20 | 医用外固定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 | 8962 | |
21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10 | 4988 | |
22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5 | 7040 | |
23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20 | 545 | |
24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30 | 525 | |
25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30 | 648 | |
26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20 | 810 | |
27 | 医用高分子夹板 | 各规格 | 用于骨折外固定 | 22 | 1600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分包
备注:(1)上述耗材采购数量(3年)为预计使用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采购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2)服务期限3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比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满足下列条件:
1)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参比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与参比产品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②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与参比产品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2)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明材料(如有附页须一并提供);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参比产品为I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参比产品为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4)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参比产品的有效授权,有效授权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比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2)从参比产品制造商至供应商的完整的授权链;
3)提供制造商授权承诺函:承诺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天内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书(函),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 》(皖医保发〔2024〕5号)、《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供应商须自行比对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目录:
①采购产品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平台内产品及平台流水号。如提供非平台产品,将予以判定响应文件无效。
②如采购产品无平台流水号(采购项目本身没有纳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参比产品及该类产品是否纳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情况说明,并承诺真实性,否则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③承诺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发票不得遮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实际控制人相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等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二、询比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安天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xinecai.com);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免费。
温馨提示: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在安天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天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天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安天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天e采申请变更(安天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050-998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备注:任何未按照以上时间及方式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询比时间及询比地点:
1.询比截止时间暨询比时间:****上午9:00(北京时间)
2.询比地点:安天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xinecai.com),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将被系统拒绝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 系 人:郭工/钱工
电 话:****/****
电子邮件:****@ah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