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南、北校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南、北校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南校区****点击登录查看(北校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南校区:银川市****点击登录查看预留建设用地内。
2.3 建设规模:南校区****
2.4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5 招标范围:对点击登录查看(南、北校区)扩建工程进行:1、前期方案设计;2、各阶段地质勘察;3、初步设计;4、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5、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BIM审查、施工图纸审查;6、公共区域装修设计及外网、景观绿化设计;7、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8、配合甲方完成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注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企业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设计单位牵头负责。投标人自行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5:30 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 系 人 :侯淑霞、由娜、李映北、丁如丽、张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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