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南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点击登录查看南校区新建教学楼一栋,拟建教学楼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局部6层,建筑面积为8284.63㎡,占地面积为1466.91㎡,建筑高度为:规划高度24.15米(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消防高度23.55米(室外地面至屋面),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屋面为平屋面,减隔震采用隔震措施。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理市****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谭思思、臧敏、邵航军、师继承、郑艳、覃伟、刘海斌、朱云、雷海生、鹿雯、罗红坚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南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州****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2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南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针对建设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外部供电设计、配合各项二次深化设计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1.1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各相关专业[建筑、结构、室内一般装饰工程、综合管网、抗震设计、安装、室内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室外消防通道及场地硬化、绿色建筑设计、保温及防冻、综合布线等]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防雷审查、建筑节能审查、消防审查等各项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全部工作。 1.2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保证图审一次性通过。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工程施工: 2.1施工范围: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装修、配电照明及防雷、室内给排水及消防、室内弱电系统、化粪池、泵房、室外附属工程及原有建筑物的拆除等。 2.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3)工程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4)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5)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中标单位不得由于项目实施内容调整而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6、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附件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拟派所有人员均须在施工现场驻点。 (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详见附件2《设计人员配备表》,拟派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其中须拟派施工现场驻点设计代表1人。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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