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雄县果珠乡果珠村、鱼洞村,泼机镇张基屯村,坡头镇亳都村,雨河镇雨河村,木卓镇新桥村,罗坎镇泡瓜林村,花山乡黄莲村,牛场镇和平村、大寨村,五德镇杉林村、大木坪,坪上镇河坝村,以古镇麦车村,场坝镇麻园村共15个村委托,我公司于****发布了果珠乡果珠村等15个村农贸市****
一、标的简介
本次招租标的为果珠乡果珠村等15个村农贸市****
二、报名须知
(一)招租方式
1.本标的招租底价为首年租金57.5万元(人民币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以后每年租金按《昭通市****
2.本次招租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年租金底价的基础上,每次加价不低于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出价最高者为成功承租人。
(二)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租。法人及其他组织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报名人报名前须自行将应提交的原件、复印件装入A4规格牛皮纸档案袋,在规定时限提交我公司,报名时我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退还原件,收取并封存复印件。
(三)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经我公司审核报名人符合报名条件后,每个报名人应于****18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竞租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缴纳竞租保证金须采用网银转账或银行现存两种方式,缴款人与竞租报名人必须是同一名称,我公司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逾期到账或缴款人与竞租报名人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不能参与竞租。保证金缴存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镇雄县****
户 名:镇雄县****
账 号:****9012
2.招租成功后,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转为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租人(含缴费无效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原账户。
3.如报名人在竞租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扰乱竞租秩序,出价最高又拒签租赁合同、拒付履约保证金或租金等行为,导致竞租未成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有权对竞租人所交保证金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
(三)特别说明
1.本公告标的简介仅供参考,实际标的如与本公告描述不一致,成交价款不变。竞租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经竞得后不得以标的现状与本公告描述不一致为由拒付竞租成交款。
2.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该标的的经营、管理、使用、收益权利。租赁到期后,如本公司续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成交权。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结构,若确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改装等,应首先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应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人所有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电费、水费、卫生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承租人、管理人、二次租赁人等所有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和与现行政策相违背的各种经营活动。
6.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标的物的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安全,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概由承租人负责。
7.招租成功后,本公司将在本公告框架范围内拟定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共同签订。合同签订前,承租人须向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将所有固定资产一次造册点交承租人。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按清单将固定资产全部返还本公司。经本公司实地检查,若原有设施、设备完好,水电、劳务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本公司在租赁期满10个工作日内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有资产流失、损坏、相关费用未结清等问题,本公司需扣除相应费用后把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
(三)竞租(竞争性谈判)时间:报名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电话直接通知报名人。
(四)竞租(竞争性谈判)地点:镇雄县****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云(****),张昌伟(****)。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