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润蜀南路西延(真州****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润蜀南路西延(真州**** | ||||||||||||
标段编号 | ****002 | 标段名称 | 润蜀南路西延(泰和路-真州****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润蜀南路西延(泰和路-真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蜀南路西延(真州****已由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润蜀南路西延(泰和路-真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08km,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40m。城市**** 2.2招标范围:润蜀南路西延(泰和路-真州**** 2.3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84.16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6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和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10.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 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信用分1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至****。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扬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邗江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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