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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捷联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

内蒙古包头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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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电气设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电气设备招标,招标编号:****,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仓储中心废钢区域

2.批准文号:****-04-01-896175

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地址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点击登录查看区域内,建设投资概算为18951.0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为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拟新建废钢剪切打包车间厂房1座,厂房面积15451.3m2,厂房内配置废钢剪切、打包等加工设备,原料为自产废钢及回收社会废钢,实现年处理废钢约50-70万吨(其中剪切打包加工车间年处理废钢约40-60万吨,火切加工车间年处理废钢约10万吨),预留剪切机、压饼机30万吨的废钢产能,未来可以满足100万吨废钢产能。项目概况详见《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充说明。

本次采购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及电力监控系统等设备用于剪切打包加工车间及火切车间变配电室、10kv开闭站、及现存的包钢股份501变电站等。

4.标段编号:****001

5.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电气设备招标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电气设备招标,招标范围包括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变压器及电力监控系统等设备。

7.服务期限:设备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

8.计划投资:647.7534万元(含税价,税率13%)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高压开关柜(KYN28-1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温升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需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需提供相关试验报告的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额定电流6300A、0.4KV低压抽出式开关柜(MNS)本体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需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需提供相关试验报告的扫描件。

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gsxt.gov.cn/)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至****。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七、其他说明

(一)招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单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单价。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单价详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2.出卖方负责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设备的整体供货,对设备的完整性、兼容性负责。其中,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59项-62项为变电站新增高压开关柜等设备,需与原变电站系统相统一并联接入系统,新增设备需要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完全兼容性。

3.投标单位的报价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相关的试验检测、买受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施工单位现场安装指导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出卖方出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设备预付款。

2.设备到货验收后,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 设备调试验收通过后,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预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5.办理各阶段结算手续后,出卖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方在一个月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三)供货期限

设备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合同签订后出卖方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完成设备制造,具备发货条件。买受方需提前10天通知出卖方发货。因出卖方原因延迟设备交付,每延误一周出卖方需按照总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总合同价款的10%。逾期超过30天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出卖方索赔相应经济损失的权利。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01401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邮编:014010

联系人:王静溪

电话:1864864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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