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扶贫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的
公告
二、项目名称
四、申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财政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4.有从事过类似项目(如政府项目、公共资产、扶贫项目等)评估的经验和业绩,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5.本次邀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单位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报价函(格式自拟,按折扣率报价,单独密封);
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选方式
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供遴选响应文件及报价函等符合要求后,综合考虑各报名单位资质、业绩、技术力量、报价等因素,以合理低价为基础和历年业绩工作综合能力做为评选基准,最终评选出一名相对低价为基础且综合能力强的单位作为资产评估工作服务单位。
七、报名时间
****至****17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乡村振兴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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