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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蒂果公司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新疆蒂果公司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项目)

新疆巴音郭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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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蒂果公司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景观施工图纸标注区域的景观绿化工程。

新疆蒂果公司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

议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2025年 10月08日

第一部分 招标范围及工程概况

一、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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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

2.2. 项目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开发区

2.3. 工程名称: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

2.3.工程工期

序号

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时间

竣工日期

备注

1

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

****

****

含给水系统

注:以上工期已考虑包括农忙、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政府要求及天气等综合影响因素。

2.3.1.工期总日历天数: 36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3.2.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中标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

2.3.3.中标人需要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燃油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市政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招标人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中标人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本工程施工要求的营业执照,近两年有类似的绿化施工项目2个以上且竣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园林绿化类中级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注册执业证书。

3.2.本工程严格禁止转包。企业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企业拥有完善施工设备,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第二部分 投标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1.1.时间:****

1.2.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1.3.电 话: ****

二、现场踏勘时间、技术沟通:

2.1.具体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2.2.联系人: 刘兴远

2.3.联系电话:****

三、开标时间及要求:

4.1.开标时间:****09时,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标书文件)。

4.2.开标方式及地点: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会议室

(或)“腾讯会议app”视频参加

四、投标书的有效期:

自2025-9-30至****。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对投标人有约束。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转账支票及承兑汇票。投标人请于****日下午18:00前取得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或银行汇款(转账)单),若投标人选择银行汇款(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本条5.4.条款约定的银行账号汇入,同时在银行汇款(转账)单上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

5.2.投标保证金:

5.2.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1万元和安全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退还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5.2.2.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后(最长不超过投标截止日后30个日历天)予以无息退还。

5.2.3.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账户的安全性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3.1.投标人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3.2.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四条规定签订合同;

5.3.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5.4.投标保证金交至:

5.4.1.账户: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市****

5.4.2.最后缴纳期限:****下午18:00前,逾期(以实际到账为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说明: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上述账户,同时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例如:新疆蒂果景观绿化、灌溉、亮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第三部分投标报价方式

一、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的报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景观绿化工程图纸进行自主报价。

二、注意事项:

2.1承包人的所有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2.2发包人保留对发包项目中的设备、材料、绿植和供材料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在提前告知承包人情况下,承包人须接受且不得提出合同索赔。对于发包人指令增加的工程内容,价格计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2.3投标书中的报价必须与报价汇总表中的报价一致,且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不允许承包人填写完报价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发包人允许的二次报价除外)。

三、工程计价信息

3.1工程计价条款

3.1.1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式。

3.1.2本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不论其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视为已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图纸、答疑文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3.1.3本合同质量保修金返还方式采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

3.2承包方式说明

3.2.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各类植物成活、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3.2.2合同总价款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主材、辅材、材料损耗、机械、工具、运输、搬运、装卸、二次搬运、垂直运输、采购保管、原材料的检测和测试费、机械进退场费、必要脚手架搭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各类措施费、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与已完工程保护、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费、管理费、利润、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责任费、税金【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规费、保险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景观绿化验收及检测费用由承包人缴纳(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重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合同总价款均表示是按图纸及规范(含政府部门、专业设计师及发包人的特别要求)施工完成的。结算时全费用综合价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
3.2.3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环境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按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

3.2.4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赶工而增加的费用,后期结算时无论报价清单中是否单独列项报价,都将视为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了因赶工所需增加的所有费用,后期结算一律不予增加。

3.2.5合同外增加的内容,按合同约定进行认质核价;

3.2.6进场的施工难度,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措施做法,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后期不再追加调整。

3.2.7硬景部分: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现阶段图纸所报的价格包括了完成该招标工程硬景部分的成本(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管理、税金、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规费等一切费用。

3.2.8软景部分:承包人根据苗木清单以及现阶段图纸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招标工程(工作内容包含:购买苗木、起苗、场内外运输、栽植、施工期与质保期的养护等)软景的成本(人工、材料、机械)、土壤改良措施、自行考虑所须使用的营养土费用、利润、管理、税金、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规费等一切费用。

3.2.9苗木报价清单中所有规格均为修剪后到场规格。

3.2.10养护期以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期为24个月,养护期内保证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甲供苗木成活率为95%(如有),养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外计算;

3.2.11本工程中苗木的胸径指苗木主干离地面1.2m处的直径,地径指苗木主干离地面0.3m处的直径,高度指树冠顶端与树干根部的垂直距离。蓬径及冠幅:最大蓬径(冠幅)与最小蓬径(冠幅)的平均值,冠幅指树(苗)木的南北和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所有规格均为验收时修剪后移植规格;

3.2.12本工程中苗木均为半冠实生苗,不能移植杀头苗,并应符合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对各类苗木的质量要求。要求中是特选苗、树桩盆景、大乔木原生苗、孤植树型的苗木,种植前要提供实物供发包人、设计人员确定树型后移植;

3.2.13反季节种植苗木保证苗木成活的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内,不另行计量;

3.2.14灌木、地被、草花类、路灯和华灯报价明显高于市****

3.2.15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到现场场地不便于搭设固定临设及移动式临时用房,现场禁止设置生活区域等因素,由投标单位在场外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水电提供指定接驳点,水电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16未明确事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与编制说明及合同条款约定。

3.2.17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重新组价的要求。
3.2.18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
3.2.19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场内的施工道路,承包人已详细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自行处理施工道路硬化。若承包人需要铺设用地规划红线内的施工道路,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施工道路的线路、宽度等,且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3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挂表,向发包人或施工总承包缴纳。

3.4承包人进场后要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管理,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若总包工程进度提前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并结合总包单位施工计划调整本工程计划,以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四、结算方式

4.1.本工程的结算方式: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景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一切费用。

五、质量与技术要求

5.1本工程施工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设计变更、做法说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及施工规范及项目所在地验收标准;

5.2硬装基层混凝土要求全部采用商品砼;

5.3路灯:样式、材料、数量和位置由发包人选定,清单中为暂估价,灯具最终价格需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考察后予以认可;

5.4大型乔木造型树等骨架苗木须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的规格种类,且经发包人实地考察确认后,方可进场;对未经发包人确认,擅自进场的乔木须无条件清退出场;

5.6进场前进行图纸交底排版,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

第四部分投标报价说明

一、标书按以下顺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投标函(包含第一次报价单及分项报价单)》、《承诺函》、《第二次报价单》、《第二次分项报价单》;

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项目授权书;

1.3.报价书;

1.4.投标人资信资料汇总;

1.5.执行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6.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7.工程量总价和清单;

二、开标及定标:

2.1.开标

评标由招标人组织实施。评标人依照各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和质疑,推荐中标候选人。

2.2.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委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审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报集团公司审议,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

3.1.招标人在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确认。

3.2.招标人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但不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凭收据一次性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凭收据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合同的签署

4.1.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2.如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并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注意事项

5.1.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超出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的要求。

5.2.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3.本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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