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抚顺石化公司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及代保管服务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025年检修期石油二厂卸出的催化剂再生及代保管预计116.37吨;部分催化剂需要根据卸出后的分析数据再确定是否再生或重生,因数量不能确定,拟进行2025年度框架招标。
招标范围为:石油二厂煤油加氢催化剂5.87吨,加氢裂化精制催化剂68吨、柴油加氢催化剂42.5吨,进行再生重生,再生后催化剂需要代保管至少4年。
石油二厂2025年固定床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计划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三剂名称 | 用剂牌号 | 供方来源 | 再生和后续处置 | 再生/重生数量(t) |
1 | 17万煤油加氢 | 催化剂 | FHUDS-6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代储存 | 5.87 |
加氢裂化 | 催化剂(R-101/102) | HYT-6219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代储存 | 68 | |
2 | 180万柴油加氢 | 催化剂(R-101) | FHUDS-8 | 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 再生、重生后备用,代储存 | 42.5 |
共计:116.37吨,数量按照上一周期装填量计算,卸剂存在损耗以实际出厂检斤数量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方需具有催化剂专利商器外再生的许可(推荐书或授权书或协议;石油二厂HYT-6219不需要提供授权证明),以上再生数量为框架招标,部分催化剂可能存在不具备再生、重生条件,待卸出后根据分析结果再确定是否再生、重生,存在不需要再生、重生直接按废催化剂处理的可能,跨省转移的投标方必须具备办理辽宁省环保厅跨省转移危废的能力,请投标方在参与投标时对可能无法实施的风险予以慎重考虑。
2.2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2.3 服务期:****至****,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时间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石油二厂再生催化剂需要含代保管至少4年,实际代保管时间按生产需要另行约定。
2.4服务标准:催化剂再生、重生、还原满足《再生、重生、还原技术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
2.6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7最高限价:普通剂再生、重生单价不超过费1万元/吨,(含税、催化剂自提的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代保管费等)。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要持有FHUDS系列催化剂技术方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院)器外再生的许可或授权,石油二厂HYT-6219不需要提供授权;
(提供推荐书或授权书或协议)
(2)投标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必须包括HW50类石油产品加氢精制、加氢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道路运输协议(合同),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协议(合同)有效期应满足再生服务时间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质,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质。
(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套200万吨/年以上加氢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重生业绩。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再生催化剂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名称、规模、再生时间、用户联系方式、发票、合同,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具有投标资格;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其他要求:
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信息查询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0:00:00至**** 23:59:59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如投标人是首次访问电子招投标平台,请先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中国石油招投标U-KEY(以下简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通知通告”栏目内“操作指南”。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提醒: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络等因素影响,以及平台技术支持的时间需要,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2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为准)。
投标保证金支付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使用企业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详见第九条)汇入项目所需保证金款项,昆仑银行将依此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完成后,款项金额将同步至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户中。
(2)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表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参与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适用依法招标项目)上发布。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 13: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可按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查看开标结果。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政编码:113006
电话:**** 电子邮件:****@petrochina.com.cn
异议受理联系人:孙义 电话:****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电子招投标平台详细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后在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
标书费发票将于开标后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信息开具,请确保平台信息准确无误。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票时间为每月月末),开具后发送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