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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便民共享设备投放服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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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新增便民共享设备投放服务,现进行询价:
一、基本情况
(1)投放地点:
医院门诊和住院部,具体安放地点由院方指定。合同期内台数增减必须经过院方同意方可实施。
(2)便民共享设备经营范围:
充电宝、轮椅、雨伞和陪护床等便民设备。违反此项规定,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服务要求:
(1)合作期限:三年。若出现职工或患者投诉产品价格及产品质量等问题,设备投放方需积极配合院方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消除舆情。若因设备质量或产品质量导致的问题,责任全部由投放方承担,院方有权中止合同。
(2)同等情况下,具备与公立医院,事业单位,中大型企业合作或服务经验的优先。
(3)投放设备应为全新设备。
三、报价方式:
院方按所投放的每台设备数量和种类分别收取费用。各意向单位以每种设备的单价费用进行报价。
咨询地点:总务科
咨询电话:****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咨询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对应经营范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