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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YJJSYS-F1001)

河北承德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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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河北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果蔬调料饮品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河北省承德市某县,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1年(一年中前三季度满意度测评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一年)。

2

肉禽蛋水产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约180万元(包1:100万元,包2:80万元),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上(下)浮率方式,以配送前一日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http:****。;

4.本项目共2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允许投标人多个包兼投,但兼中不得超过1个包,如同时获得多个包的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将自动放弃排序靠后包的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如:同时获得包1和包2的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只能获得包1的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包2的不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资格,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河北省 承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二)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在距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200公里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需提供经营许可,或租赁合同,或其他可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北省 承德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15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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