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后厨日常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 - ****(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原材料储藏能力(7分)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储藏采购原材料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仓库、冷库等。投标人仓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得7分,5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含)的得5分,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3分。注: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仓库照片不少于5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变更为 |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原材料储藏能力(7分)为保证食材供应的物流时效、食品安全及实际管理需求,投标人在信阳市区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储藏采购原材料的能力(自有或租赁),包含但不限于仓库、冷库等。投标人仓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得7分,5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含)的得5分,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3分。注:①自有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少于5张场地照片;②租赁的需房屋租赁合同、不少于5张场地照片以及任意一次租赁费用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时间需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注:以上内容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 5、更正日期:****15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信阳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
| 联系人:楚潇杰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楚潇杰 |
| 联系方式:****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