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正事项
第1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人员要求:****以来,具有1个产业发展论证或产业(链)投资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等相关业绩。
现修改为: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人员要求:****以来,具有1个产业发展论证或产业(链)投资分析论证报告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等相关业绩。
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类或管理工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第3条:类似业绩
原招标文件规定: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履约能力评分标准:类似业绩是指石化、化工、医药类产业(链)投资分析论证报告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业绩。
现修改为:类似业绩是指石化、化工、医药类产业(链)投资分析论证报告或发展规划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第4条:投标截止时间
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
现修改为:截止时间为****9时30分。
二、调整范围
招标文件所涉及以上内容均按上述补遗内容相应调整,本次补遗内容外均不予调整。
三、特别说明
本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遗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