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舞台及厨房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舞台及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成德嘉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舞台及厨房装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66,408.20元
最高限价:166,408.20元
采购需求: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舞台及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成德嘉园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成德嘉园
四、开启
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成德嘉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
项目联系人: 丁亚楠
电 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