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对检验科病理科部分检验项目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检验科病理科部分项目外送询价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交货地点:民和县中医院
(六)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民和县中医院检验科病理科外送项目清单》
二、资质要求
(一)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3.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签订合同后及时开始接收外送检验项目检测。
2、检测后需提供电子报告及纸质报告。
3、医院检验科收到检验报告起,检测完成后标本按规定保存。
4、出具的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医院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在合同期内对委托项目范围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项目),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按照调整后的项目范围重新核算服务费用。
6、如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按实际报名情况继续采购服务流程
7、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 3 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三、商务与服务要求
一、样本处理与检测
1、样本送达实验室后,应立即进行接收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始检测。对于急诊样本,应优先处理,确保快速出具检测结果。
2、严格按照国家检验规范及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样本处理与检测,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可靠性。检测过程中使用的试剂、耗材应符合质量标准,具备合格证明文件。
四、报价须知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含成本、税费、运输、等全部费用;漏报、少报视为让利,采购人不再追加。
五、评选办法
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
(一)医院招标采购评审委员专家会现场拆封、评分,结果在“民和县****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应于7日内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附件含本次中标价格清单,1年内原则上不得涨价。
(三)若成交供应商1年内出现两次未按合同履约情形,视为违约,医院将终止合同并取消其3年内再次参与本院采购活动资格,同时从未成交供应商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
(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符合医保诊疗目录。
八、报名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一、供应商资质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覆盖本次申报的全部检验 / 病理项目,需提供完整副本及年检合格记录。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在行业内良好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医院推荐信、行业荣誉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已完成 “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相关业务。
(五)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拟承接的检验、病理项目。
按附件2格式填写的《民和县中医院检验科病理科部分外送项目清单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六)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ISO 15189 认可证书,且认可项目应覆盖拟承接服务项目范围,提供证书及认可项目清单复印件。
(七)若供应商为第三方实验室,需提供实验室资质证明,证明其实验室符合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病理科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九、报名及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17:3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民和县中医院医技楼八楼采购办。
(三)联系人:李老师
(四)联系电话:****
(五)报名方式:纸质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PDF 扫描件同步保存优盘,主题注明“点击登录查看检验科病理科部分项目外送询价采购报价+供应商名称”。
附件:
1.《点击登录查看检验科病理科外送项目清单》
2.《点击登录查看检验科病理科部分项目外送检验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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