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薄改)中小学学生可调式课桌椅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薄改)中小学学生可调式课桌椅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招标文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投标的货物质保期为5年,(具体产品,厂家另有承诺的、按原厂承诺执行)。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修配,甲方只付配件费。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教学、实验椅凳 | 桌椅 | 套 | 1 | ****.00 | 否 | 标的1-教学、实验椅凳:标的详细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课桌椅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以合同为准
乙方责任以合同为准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个日历日
违约责任以合同为准
不可抗力以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以招标文件为准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售后服务投标的货物质保期为5年,(具体产品,厂家另有承诺的、按原厂承诺执行)。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修配,甲方只付配件费。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20.00 | 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带★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得 15 分, 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加 1 分;加至 20分为止,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为无效标书。注:★相关技术指标参数,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并注明证明资料页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售后服务 | 15.00 | (1)投标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15 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 务方案基本详细、内容基本具体,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10 分; (3)投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相对简略、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7分; (4)投标供应商提供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 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空洞、刚刚符合采购人要求 5分; (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及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 务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切合实际需求得 3分; (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外服务计划,服务措施、质保期限范围、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等),售后服 务方案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术语得1分; (7)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
| 4 | 供货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10.00 | (1)计划与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有保证进度计划的有力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计划与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制定了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 分; (3)计划与措施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 分; (4)计划与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缺乏一些针对性考量,制定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得 3 分; (5)计划与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词、 术语得 1 分; (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
| 5 | 质量管理方案与保证措施 | 10.00 | (1)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制定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7分; (3)方案与保证措施较完整,明确了主要质量管控环节,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 分; (4)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缺乏对本项目产品质量指标针对性,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缺少质量管理体系的得 3 分; (5)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术名 词、术语得 1 分; (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
| 6 | 安装 方案 | 10.00 | (1)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制定了有效的培训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架构完整,各岗人员配置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10 分; (2)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培训方案,但项目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配置没 有针对性,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 分; (3)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 分; (4)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相对不完整, 缺乏针对性,制定的培训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缺少项目管理机构的得3 分; (5)安装方案与保证措施内容只是堆砌技 术名词、术语得 1 分; (6)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
| 7 | 商务标响 应情况 | 5.0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供应商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0.5 分,加至 2 分为止。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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