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2025年眼科手术设备采购项目一(****)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眼科手术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1 | 超声乳化仪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
01-2 | 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耗材)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 | 约3200(每年400台,8年) | 在合同期内按照需求方的提报需求执行,供货方按需按时配送,配合需求方完成验收、入库、结算等工作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超声乳化仪65万元;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耗材)259.2万元;
3.最高限价:超声乳化仪65万元;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耗材)259.2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现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 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 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作为邮件附件一并上传(内容形式见附件,需根据PDF表格内容制作并上传.XLS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为XXX(供应商全称)报名信息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 箱:****@163.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
附件: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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