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规范辖区****
一、遴选对象及服务范围
(一)遴选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需符合以下核心资质要求:
1.上一年度该品牌轿车在当地的市场份额排前3名的汽车4S店。
2.具有省一类综合汽修企业的资质。
3.占当地机动车交强险市场份额60%以上的保险公司进驻或与该汽车4S店签订有合作协议。
(二)服务范围
入选机构需在我大队指定的快赔快处服务点(或通过线上视频协作模式),为辖区****
1.协助事故当事人固定事故证据(如指导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
2.现场或线上视频核查事故车辆信息、驾驶人资质、保险投保情况。
3.依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法律法规,协助划分事故责任(仅限适用快处快赔的轻微事故)。
4.配合我大队做好快赔快处数据统计、材料归档及群众咨询解答工作。
二、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及对应类别专项条件,确保服务质量与合规性:
(一)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成立时间满1.5年(以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日期为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在河津辖区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场所需满足:
具有500平米以上的维修车间,500平米以上的停车场;
具有50平米以上的接待大厅;
具有50平米以上的快速处理办公大厅;
具有50平米以上的客户休息室;
具有汽车清洗车间,具有应急救援清障车辆;
具有2辆以上的专用车辆供快处快赔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维修。
3.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且团队配置满足:
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有2年以上保险理赔、事故调解工作经历的,有《人民调解员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所有工作人员需年满22周岁、无犯罪记录(需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无处罚证明,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截图),且经过交管部门快赔快处业务培训。
5.制定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时间制度(夏季7:30-19:00,冬季8:00-18:00);
保密制度(明确对事故当事人信息、案件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用于非工作用途);
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专门投诉电话,承诺3个工作日内响应群众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6.同意遵守我大队制定的《河津市****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以材料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前往点击登录查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纸质材料,确保材料留存完整。
(三)需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河津市****
2.机构主体资质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各保险公司签定的事故车辆维修采购服务协议复印件。
3.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产权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需不少于2年,需包含出租方产权证明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办公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功能分区、设备摆放位置)。
现场照片(至少5张,含正门标识、业务办理区、等候区、设备配置、无障碍设施)。
4.团队配置证明材料:
工作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近3个月内有效)。
资质证书复印件(《保险从业资格证书》《人民调解员证书》等)。
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机构名称及工作人员姓名,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及制度材料:
详细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设计、事故响应机制、群众便民措施、与交警部门协作机制等,需明确“小额案件24小时内完成理赔受理、一般案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等具体时限)。
服务管理制度汇编(含服务时间、保密、投诉处理等制度,需条理清晰、可落地执行)。
6. 其他补充材料:机构获得的荣誉证书、过往参与公共服务的合作案例证明等。
四、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材料初审阶段(****-****)
由我大队组建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材料不齐的机构,将通过电话通知补充,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逾期未补充视为初审不通过。
初审结果将在我大队公开栏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通过初审的机构名称、原因,未通过的仅告知机构本身。
2.现场考察阶段(****-****)
对初审通过的机构,遴选工作小组将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现场考察时间。
考察重点:办公场所实际情况(面积、位置、设施配置是否与材料一致)、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及业务熟悉度(现场提问快赔快处流程)、管理制度公示情况。
现场考察后出具《考察意见书》,明确“通过”或“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3.综合评估阶段(****-****)
综合评估采取“材料得分+考察得分”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材料完整性(20分)、资质合规性(20分)、团队专业性(20分)、服务方案可行性(25分)、过往业绩(15分)。
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候选机构名单(若得分相同,优先选择成立时间久、业绩突出的机构)。
4.公示及异议处理阶段(****-****)
候选机构名单在我大队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资质、得分情况及监督电话。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异议,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需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遴选工作小组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核查,出具《异议处理意见书》并反馈异议人,异议成立的将重新评估,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结果。
5.确定及签约阶段(****-****)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正式确定入选机构名单,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机构。
入选机构需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大队签订《河津市****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后续得分排名靠前的机构递补。
五、服务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服务要求
1.入选机构需在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点布置(含标识张贴、设备调试、人员培训),达到运营条件,并向我大队报备。
2.严格按照《河津市****
3.建立“日统计、周上报”制度,每日记录案件处理情况,每周一向我大队提交《快赔快处案件周报表》(含案件数量、处理结果、群众反馈等)。
4.配合我大队开展快赔快处政策宣传,在服务点摆放宣传折页,参与“交通安全日”等公益宣传活动。
5.若服务团队人员、办公场所发生变更,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我大队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考核管理
1.考核方式:采取“抽查+考核+评估”。
2.考核内容:包括案件处理效率(40分)、群众满意度(30分)、材料归档质量(20分)、协作配合度(10分),具体考核细则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3.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得分≥90分:评为“优秀”。
考核得分60-89分:评为“合格”,需针对薄弱环节提交整改计划。
考核得分<60分:评为“不合格”,暂停服务资格1个月,整改后重新验收,验收仍不合格的,终止合作协议。
4.年度评估合格的机构,可优先参与下一年度遴选;评估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方式
(一)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从严办
监督电话:****
七、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机构因报名产生的交通、材料制作等费用自行承担。
2.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如伪造资质证书、虚报业绩等),3年内不得参与我大队任何遴选活动。
3.服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前30天,我大队将根据年度评估结果,通知机构是否具备续聘资格,续聘需重新签订协议。
4.若因政策调整或辖区交通管理需求变化,我大队有权对快赔快处服务要求进行调整,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入选机构,双方协商变更合作协议。
5.本公告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可通过咨询联系方式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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