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委托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形成了《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会后,我单位积极整改并组织自验检查,自验结果表明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按照现场专家组检查意见完成整改,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工程总体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现依法将《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电话和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到我单位进行现场交流,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止。
联系人:张波(建设单位),电话:****
联系人:宋宝宝(验收调查单位),电话:****
邮箱:****@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附件:1.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十堰至淅川高/default/uploads/images/****/a800d7744e523f0707aa8a3fe237365e.pdf速公路(湖北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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