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为保持与新发布合同范本关于履约保证金要求的一致性,修订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及优惠条件如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分两阶段缴纳:在订立合同时,由中标 人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在双方办理 中期结算时,招标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6%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优惠条件: ①红名单分包商(以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分包商库中评定等级为准):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 的1.5%,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为在双方办理中期结算时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4.5%; ②中交二公局范围内A级分包商(以分包商最新期次信用评价结果为准):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签约合同 价款的2.4%,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为在双方办理中期结算时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的5.4%。 特此通知。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如皋至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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