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附件下载1海南省琼中县黎母山镇供水厂二期(项目编号:****)于****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开标。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或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7.3.1条中“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5% 。”有变动。
现修改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参照本补遗书相关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此次变更不影响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发生变化、此次变更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和负责解释。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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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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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秋玲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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